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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山平山某村道惊现“路霸”,设卡收取过路费,结果被……

    信息发布者:和益电子商务
    2018-04-28 21:19:59   转载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这是在电视剧中常出现的打劫场景,没想到却在灵山县平山镇山秀村真实上演,被告人宁某某竟在乡村道路上设卡,收取邻村村民江某某拉木头车辆“过路费”。



    案件回顾

    被害人江某某在平山镇平坡村的山岭承包种植桉树,2017年9月被告人宁某某得知江某某准备要卖树木,且拉木头要经过自己的村子,便打电话给江某某索要过路费,江某某口头答应。2017年10月的一天,江某某将木头卖给他人后,拉木头出去经过山秀村时,被告人宁某某在山秀村村路一小桥处用抽沙的车拦住拉木的车子实施拦截并向江某某索要过路费,同日,江某某在平山镇新城一路某处将5000元人民币交给被告人宁某某。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灵山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被告人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方法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灵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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